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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2-20 |
发布年度: | 2023 |
1、孤儿政策
2023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
2、孤儿的认定程序有哪些?
(1)申请。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散居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的《甘孜州孤儿审批表》;
2〉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散居孤儿近期半年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散居孤儿父母双方死亡证明。
一是父母双亡,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对死亡时间较早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出具前述部门或机构证明的,可由村(居)委会出具的、附2-3名邻里知情人证明材料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并加盖镇办公章。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失踪判决书。
(2)调查。村(居)委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要进行入户调查,审核通过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意见及签名,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4)审批。县民政部门对《甘孜州孤儿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审核意见,登记备案,进行网上报送,省、州审批合格后方可纳入孤儿保障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