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号: | |
发布单位: | 丹巴县扶贫开发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发布年度: | 2020 |
一、政策依据
根据2019年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特殊政策补助资金(农牧民社会救助补助)文件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下达各乡(镇),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二、救助对象:
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发放标准
2019年救助资金为动态管理的年度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466元/人。贫困程度深、任务重的乡(镇)建档立卡特困群众中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户,进行二次分配,标准分别为566元、532元、599元、632元、664元、666元、699元、815.5元、932元。
四、发放流程
救助资金来源为上级专款,实行县级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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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上级拨付专款。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动态调整后,按照466元/人救助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于贫困程度深、任务重的乡(镇)进行二次分配,救助建档立卡特困群众中生活特别困难的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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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开发局根据下达的资金,对发放人数和资金审核后送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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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按照审定后的人数和金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一卡通账户。
五、举例说明
例如:张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按每年466元标准,发放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
李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按乡镇上报实施方案按二次分配原则进行发放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