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号: | 丹扶贫开发〔2019〕6号 |
发布单位: | 丹巴县扶贫开发局 丹巴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发布年度: | 2020 |
根据2019年高海拔少数民族自治州特殊政策补助资金(农牧民社会救助补助)文件要求,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下达各乡(镇),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
实行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是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今年,将继续在我县实施农牧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作为惠民助民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把这项惠民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接受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动态管理
2019年救助资金为动态管理的年度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466元/人。
三、锁定对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丹巴县2019年高海拔少数民族地区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发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明确救助对象,把救助资金用于解决他们生活中吃、穿等最迫切的重要问题,不得将资金用于生活补助之外的其他开支,不搞实物发放,不得搞平均分配,救助对象名单必须在全乡(镇)、全村范围内公告公示。发放工作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录入“廉洁丹巴”惠民大数据平台,保证数据精准无误。
救助对象: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须成立2019年度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领导小组,要充分履行职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谁签字、谁负责,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因工作粗糙引起矛盾,甚至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各乡镇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发放方案、救助对象名册(包括户主姓名、卡号、家庭人数、家庭成员姓名、救助标准、救助金额合计等)、公示等材料经乡镇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县扶贫开发局、民政局、财政局复核(含电子文档)。逾期不报后果自负。并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救助资金以户为单位(救助金拨付到户主银行卡中)发放到特困群众手中,2019年12月30日前必须完成报账工作。
三是严肃纪律。特困救助资金的发放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中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严肃纪律,务必坚持七个不准:不准弄虚作假、戴帽虚报;不准扩大范围;不准平均发放;不准随意截留,挪作他用;不准优亲厚友、借机谋私;不准抵扣罚没、借贷利息。
丹巴县扶贫开发局 丹巴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