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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政策文号:  常务会议纪要37号
     发布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8-26
     发布年度:  2019

     2019821日,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肖友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四、研究全州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政策有关事宜

    会议研究了全州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政策有关事宜。会议要求,一是由州扶贫开发局负责,抓紧制定甘孜州水电开发移民安置政策文件,规范全州大中型水电站移民工作,妥善处理已建、在建和新建水电站移民安置问题。二是对 2017 12 31日前已建成投产电站移民安置的 16969(康定市3397人、泸定县 8402 人、丹巴县1410 人、九龙县 3514人、雅江县2人巴塘县88 人、乡城县 101 人、得荣县 55),继续按原办法原标准执行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政策,有效期 5 (201811日至20221231),统一采取直发直补方式,将惠民补助资金兑现到人,有效期满后不再执行;对于 5 年扶持期满后确有特殊困难且无生活来源的移民群众,由各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自行解决。三是对 2017 1231日后在建或新建电站的移民人口,不再执行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政策,由各县()参照两河口电站逐年补偿安置方式,根据省州最新公布的耕地亩产值标准,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每年足额补偿到位,相关补偿费用纳入移民规划概算,由水电企业承担。四是由州扶贫开发局、州财政局、涉及各县()负责,抓紧兑现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资金。2018 年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资金必须于 2019 9月底前全额发放到水电移民群众手中;2019 年水电资源开发惠民补助资金,必须于 2019 年底前全额兑现到人五是水电资源开发涉及的公路交通等复建工程,按照“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由水电企业全额出资,州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组建项目业主,承担建设任务,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